個人自住房屋上限為三戶,也就是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分別居住在三間房屋且未做出租或營業使用皆屬自住範圍,可適用1.2%房屋稅率。第四戶起視為「非自住」,也就是囤房族,其適用稅率多為1.5%~3.6%,由地方政府自行制訂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根據財資中心統計,我國持有非自住房屋人數日趨增加,以近五年觀察,從2018年43.1萬人逐年成長至2022年的52.59萬人,年複合成長率約5%以上,主要為近年股市、房市景氣升溫,不動產買氣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囤房大戶(持有非自住房屋十戶以上者)持續分散風險與傳承家產,囤房大戶人數從2018年的1,791人逐年下降至2022年的1,659人,年複合成長率約為負2.5%。